|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03日 09:19 |
作者: |
申屠青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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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金公司也可申请 产品初始规模限制降为3000万元 可投商品期货 □本报记者申屠青南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日宣布,证监会日前对《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配套规则进行了修订,降低专户理财业务资格准入门槛,单只产品初始规模限制由原来的5000万元降为3000万元,并将商品期货纳入专户产品投资范围。不过,投资者的准入门槛并没有降低。 “法规修订后,所有经营规范、配备专门业务人员、制度健全的基金公司,包括新设立及已设立但尚未取得专户业务资格的公司,均可以申请专户理财业务资格。”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新修订的办法,在专户理财业务资格准入条件中不再设置具体指标门槛,取消了关于管理证券投资基金2年以上、公司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等条件。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增加专户产品的多样性,更好地满足特定投资者的个性化理财需求,证监会将商品期货纳入了专户产品的投资范围。 为便于基金公司更加有效地拓展专户理财业务,进一步提高业务运作效率,证监会将一对一和一对多专户产品的初始规模限制由原来的5000万元降为3000万元。 证监会还取消了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日反向交易的限制,以及专户投资经理与基金经理办公区域严格分离的规定。单只一对多专户产品投资单只股票的比重由原来的10%提高至20%,资产管理计划“每年至多开放一次”修改为“每季度至多开放一次”。同时,增强了一对多专户产品业绩报酬收取方式的灵活性,证监会不再做统一规定,改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 截至2011年6月底,已有37家公司取得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管理专户资产大约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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