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23日 08:26 |
作者: |
黄婷 |
| |
伴随着基金业的迅速成长,基金行业从业人员违规投资的问题也屡屡曝光在媒体的聚光灯下。近几年来,基金业更是“鼠患”不断,前有上投摩根基金公司的唐建,后有融通基金公司的张野等人,今年又传出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原投资总监许春茂涉嫌“老鼠仓”。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面对频频暴露在聚光灯下的基金“老鼠仓”丑闻,广大基民只能作此感叹。而作为基金从业人员,他们又如何看待自己行业内的“硕鼠”之患,基金“老鼠仓”为何挥之不去?
宜疏不宜堵 比起普通人,基金从业人员对“老鼠仓”背后的深层原因更多的是切身感受。 “作为靠投资吃饭的基金经理,偏偏不能炒股,这件事就极具讽刺意义。”一位出身公募的私募基金经理说。 基金从业人员收入普遍高企,但是每年拥有近百万元收入的基金经理,所能选择的投资渠道却极其有限,除了投资房产和小部分基金之外,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资产躺在银行账户中。 “比如说在2007年的大牛市中,公募基金为基民赚了不少钱,但他们自己却是最失意的一群,面对蒸蒸日上的股市,他们自己的资产只能干瞪眼。”上述私募基金人士说。 《第一财经日报》在基金业内的调查结果也显示,46.3%的基金从业人员认为,当前对基金从业人员投资监管过严,治理“老鼠仓”宜疏不宜堵。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就指出,“老鼠仓”和内幕交易是资本市场一个最难监管的毒瘤,由于这种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一般很难被发现。因此,从监管上来讲,很难从根本上解决。 一位基金经理也表示,现在监管部门对基金经理的监管已经非常严格,基金经理的手机和通讯在交易时段完全处于被监控的状态。“以前还有基金经理配备多只手机,上报的手机号码一般是很少用的,用这种方法规避监管,但现在已经完全不行了。”该基金经理表示,尽管监管部门已经做到无孔不入,但“老鼠仓”的问题仍然不减,就说明只靠“堵”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一家基金公司的高层表示,已经多次在关于基金法的讨论上提出建议,要求对基金经理投资股票采取申报制度,通过这种方式疏导基金经理个人投资。 本报的调查结果还显示,有17.1%的基金从业人员表示,对于“老鼠仓”问题,应该以教育为主。南方一家基金公司的高层认为,当前基金从业人员普遍年轻,基金公司在这个问题上承担着很大的教育责任。同时,该高层人士还指出,虽然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渠道受限,但与此同时,基金业普遍收入较高,这在一定层面上已经弥补了这部分的“牺牲”。“我经常对基金经理说的一句话就是应该知足。”
加大处罚 本报的调查结果也显示,有19.5%的基金从业人员认为,“鼠患”频出,主要问题仍在于行业监管不到位,或者有关部门的监管只是“雷声大雨点小”。另外,有17.1%的基金从业人员还表示对于“老鼠仓”问题,应该不姑息。 此前开设“老鼠仓”被查处的基金经理,最终的下场都是被开处罚单并终身禁市。 “这几单‘老鼠仓’都是根据《证券法》进行处理。”深圳一位律师指出,但在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中,已经将“老鼠仓”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该律师指出,虽然已经有相关法案,但是基金业内的“老鼠仓”至今仍没有一例按此罪领刑受罚。“归根到底还是执法不力。”他说。 董登新也指出,国外一般通过用重典严惩“老鼠仓”,只要法律有足够的威慑力,再加上严厉监管,严格执法,问题便可迎刃而解。 据悉,在欧洲,英国是最早立法打击内幕交易的国家,跟美国一样,英国同时采用刑事法和民事法处理内幕交易案件。而作为全球打击内幕交易最严厉的国家荷兰,参与内幕交易者则会被刑事指控。 一位基金业内人士也表示,防范“老鼠仓”的方式之一是“罚”,增加其违法成本以起到震慑作用。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