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建老鼠仓案”余波未了:昨日,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在博客上发出“关于再次请求证监会对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公司 (以下简称上投摩根)进行行政处罚”的《公民建议书》。
2007年,上投摩根原经理助理唐建被查实有“老鼠仓”行为。经查,唐建曾利用自己父亲和第三人账户在基金建仓前买入新疆众和股票26多万股,总共获利逾150万元。
事发后,唐建被上投摩根辞退。2008年4月8日,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张远忠认为,自证监会对唐建作出处罚决定以来,作为管理人的上投摩根不仅没有采取措施为阿尔法基金挽回损失,还一直向阿尔法基金收取管理费。为此,张远忠于去年11月向证监会提交了一份《公民建议书》,提出“追究上投摩根公司责任,挽回基金损失”的请求。
但这一建议并未获得证监会的支持。证监会在今年1月的答复中认为,唐建的行为属于“个人的违法行为”,“无合法依据责令上投摩根将管理费退回基金财产”。
对再度致信证监会,张远忠认为,上投摩根的“不作为”违反了《基金法》与《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理应承担“不作为”的责任。“证监会也认为唐建的行为‘损害了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因此上投摩根不积极追回基金财产的损失必然会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害。”
“目前我们在等证监会对这次提交的《公民建议书》的答复,至于下一步该怎么办,要根据证监会的具体答复而定。”张远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