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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的冷与热:次新基金成主力 也有"铁公鸡"
来源 证券市场红周刊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16日 11:01 作者 任洪剑
 

 

近期基金分红再度热起来。作为基金投资者,获得收益的来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通过申购赎回的差价获取利润,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基金分红。而基金分红与否决定权在基金公司手中,因此成为投资者经常忽略的问题。

次新基金成为年初分红主力

    2009年至今,基金分红公告纷至沓来,共有30只基金进行了分红,由于2008年股票市场的快速下跌和债券市场的阶段性走牛,债券型基金成为分红大军的主力,其中包括了21只债券型基金,而只有9只偏股型基金实施了分红。令人意外的是在这9只基金中,除了金鹰中小盘精选、南方绩优成长基金外,其余7只均为2008年下半年以来成立的次新基金。

    其中基金单位分红最多的大成策略回报,成立于20081126,仍处于6个月的建仓期。次新基金具备这样的分红能力,主要是由于次新基金在200811月开始的反弹行情中表现较为突出,wind数据显示,20081172009312间,2008年下半年成立的32只偏股型次新基金的平均收益率达12.21%,而目前这些次新基金中仅有4只累计净值低于1元,而平均净值则达到1.12元。

    安信证券基金研究员任瞳表示,次新基金选择在这样的时点分红,往往是出于持续营销的考虑,想给投资者留下好印象。由于当时募集时点市场情况并不好,募集规模并不理想,希望通过快速分红来吸引投资者,而且可能还有计划推出新基金。

    营销目的在这两只老偏股型基金身上体现得更加明显,如金鹰中小盘精选基金经理龙苏云,同时管理的金鹰精选价值是去年12月成立的新基金。另外,南方旗下目前也有沪深300基金正在发行期。

基金业也有“铁公鸡”

    年初以来相对踊跃分红的热闹景象背后,与上市公司类似,基金业也从来不缺少“铁公鸡”。尽管2006年、2007年股票市场涨势喜人,但仍有192007年之前成立的偏股型基金从2007年至今仍未分红。华宝兴业、华安、华夏、上投摩根等基金公司旗下均有2只基金入选“铁公鸡”之列。从目前这19只基金的净值情况来看,其中9只净值已经低于1元的面值,不再符合分红条件,这让2008年初近千亿元的可分配收益打了水漂。

    对基金管理人来说,分红将造成基金规模的萎缩,这将直接影响到基金公司的管理费提取,而且基金管理人确实拥有不分红的动机,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负责人胡立峰表示,从管理费收入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基金公司不希望资产流出,往往会最大限度地利用契约中的漏洞不分红或者少分红,采取份额拆分等手段以规避分红,或千万百计地把分红推迟到最后一刻。

    在上文提到的9只净值低于1元的未分红基金中,均进行过1次拆分。尽管目前一些基金净值已经低于1元,但如果还原到拆分前的情况,则可能触发分红条款。可以说通过拆分,基金公司省去了分红的苦恼。对于基金分红的现状,德圣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江赛春认为,开放式基金在分红条款方面一直没有明确规定分红截止时间、分红面值底线等等问题,可以说是造成开放式基金分红混乱局面的主因。

持续分红基金更适合稳健型投资

    对于投资者来说,赎回时需要发生手续费,尤其是机构投资者还需要为投资所得缴纳一定的所得税,而分红则完全免税。不仅从税费的角度,持续稳定的分红,还可以使得投资及时落袋为安,及时锁定收益,尤其是在跌市中还能起到降低资产配置风险的作用。那么持续分红的基金是否比不分红的基金更好呢?

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在所有偏股型基金中选择了200511至今,近4年时间中,实施过4次及以上分红的基金品种,得到共130只偏股型基金(剔除其中可能对投资产生较大影响实施一次性大比例分红的基金)。而这130只偏股型基金,2007年至今平均收益率为28.64%,高于全部215只可比偏股型基金的26.59%收益率2.05个百分点。持续分红的偏股型基金2008年至今平均收益率为-32.93%,高于所有偏股型基金-37.99%收益率5.06个百分点。

    尽管在具体基金品种上,持续分红基金并不一定要比不分红的基金表现突出,但整体来看,具备持续分红能力的基金表现更为突出,尤其是在跌市中,稳定分红的策略更为有效。任瞳建议,具备稳定分红能力的基金可以成为稳健型基金投资者长期配置的选择。

分红条款待修改

    针对目前基金分红方面的问题,管理层也给予了关注,并酝酿积极的改进,据悉,近日证监会将召集部分基金公司召开会议,对基金分红若干新规定听取意见。近期上报的基金新产品在合同设计方面已就分红条款作相应修改。

可能出台的新政策包括:基金合同必须明确分红约定,即基金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分红;约定分红的基金,必须在合同中规定每年最少分红次数,及每次分红金额占可分配收益总额的最低比例,全年分红累计金额占年度可分配收益总额的比例,则可规定也可不规定;红利发放日距离可分配收益的计算截止日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虽然规定分红使得基金管理将更加透明,但有基金业内人士也担忧,如果基金产品均规定分红次数、比例等,可能会打乱基金经理的投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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