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2014年1月19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将保险公司投资资产(不含独立账户资产)划分为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等五大类资产,并规定了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解读:
本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权益资产包括上市权益类资产和未上市权益类资产,并规定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
此前,保监会对于权益资产,分别按照2010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2012年7月16日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分别进行规范。
其中,保险公司自主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比例,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20%;自主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的余额,合计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保险公司投资非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的余额,不高于该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评论:
本次调整在总体比例上,仅将上市权益资产和未上市权益资产合并,合并之后的比例仍为合并之前的30%,并未发生实质上的变化。
但在结构上,赋予保险机构进一步的自主权。
这一调整短期来并不会为股市带来实质性的资金流入;但对保险机构来说,进一步增强其资产配置的弹性。
根据新规,投资不动产类资产的比例由不高于上季末总资产的20%,提高到不高于上季末总资产的30%。预期未来3年,保险资产投资于另类资产的比例将显著上升。(全景网特约/富国基金)
全景网提示:登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更多解读请登录全景《买方观点》精品栏目:http://www.p5w.net/fund/mfg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