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于2013年2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3号),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21,512,200股新股。
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