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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制度后的价值观冲突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红周刊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7日 15:27 作者:刘思恩

  《红周刊》特约作者 刘思恩

  要说起新股发行和上市制度的复杂、喧嚣和争议热度,笔者进入股市20年,今年可以说达到了顶峰。撇开制度设计的技术问题,我相信动机决定手段、屁股决定脑袋,是证券市场颠扑不破的真理。所以谈制度不谈价值观,就是空谈。

  我们这代人青少年时读的是西方经济学和证券市场理论,毕业后也没到基层体验过“中国国情”,所以满脑子都是理想主义色彩浓郁的东西。我相信调控市场要多靠无形的上帝之手、裁判员不应该下场踢球等等。

  基于这种价值观,我觉得首先要大胆地允许新股自由定价,目前的定价监管是市场化不足,而不是像有些评论说的那样过度了。当然,这个后果就是新股上市很可能破发。一定比例的破发其实对抑制恶意高价发新股有利。维护新股金身不破的潜规则,根子上是在保护发行人利益,而非中小投资者利益。

  其次,只要新股受捧,认购金额大于发行数量,那打新规则的上策是按资金比例,中策是每个账户报1000股抽奖,下策是市值配售或承销商指定配售。市场经济最该尊重的是资金力量,而不是尊重人头,更不是尊重人情。

  至于承销商配售这种新规则,可以说是很不市场化,但也可以说是相当市场化。如果新股有上市破发的风险,需要知根知底的长线战略投资者去大量持有“维稳”,那承销商人为指定认购者是合理的。但如果像现在大家疯狂抢新股,中签率都是百分数甚至千分数,那承销商配售当然是不合理的。

  今年还冒出一堆新的麻烦问题,比如老股多少比例的存量转让才是合理的、基金的新股报价是否有猫腻、开盘第一天价格是否要那么复杂的管制等等。这些问题的症结其实就是:新股发行在走逆市场化而行的道路,是历史的倒退。

  不过,绝对的公平、市场行为的极端自由化,只是我这种理想主义书呆子的乌托邦,很可能并不是所有市场主体追求的目标。我们要多想想怎么玩对自己最有利,而少抱怨制度本身的对错,因为你觉得错的东西,可能正是别人特地要去倡导、维护的东西。

  (作者为某保险公司投资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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