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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阳光新股通”两月净值增长仅0.03%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4日 08:30 作者:张歆

  打新理财产品“无新可打”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新股、增发和可转债发行几近停滞,该类产品近期参与申购的次数很少,数亿元的资金更多地在托管行享受活期利息,这在客观上满足了银行低息吸储的需要
  ■本报记者 张 歆 
  
  A股市场新股发行的几近停滞,正在使打新类理财产品陷入尴尬。产品收益率虽为正,但其实已经十分趋近于零,而包括银行在内的发行管理方收取的管理费更是远高于产品净值的增量。换句话说,产品收益部分的大头将被银行拿走,投资者可以拿到手的收益还远不如同期活期利息。
  据《证券日报》了解,已经运行了两个月的光大银行“阳光新股通”截至11月20日的净值为1.0003元,净值增长仅为0.03%;而投资者需缴纳的各种管理费则为1.87%/年,按照两个月时间来折算,银行等相关机构管理费率也大致超过0.3%,十倍于投资者的收益率。此外,目前银行活期利率为0.35%,两个月折合约0.06%的利息,高于“阳光新股通”净值增幅一倍。
  在光大银行官网,《证券日报》记者就“阳光新股通”未来靠什么盈利向专家请教,但一直未获回答,而其他晚于记者提问的投资者有关购买理财产品的提问纷纷获得回应。
  新股发行改革
  打新产品三年后重归
  9月初,光大银行就发行了一款“阳光新股通”的打新股理财产其他品,这是打新股产品自2009年消失后的再度出现。虽然发行并不顺利,10亿元规模的上限截至9月17日还没有完成,但是光大银行还是坚持将募集期由9月17日延长至9月24日。发行公告称,该产品主投新股申购(包括首发和增发)和新券申购(包括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等),将通过证券公司专注网下打新通道,为普通投资者提供丰厚的“新股制度红利”。而这一新股制度即是指证监会4月底发行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这次的新股制度,取消了网下配售股份3个月的锁定期,使得网下打新通道更加通畅。同时证监会提高了网下配售股份的比例,规定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与转让股份的50%。
  值得一提的是,光大银行上述产品有一定的风险性,风险等级属于“中”,适合有投资经验或者对资金流动性要求较高的投资者,而银行日常销售中最普遍的预期收益率在4%左右的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多为低或较低。
  此外,在此前的9月3日,工商银行表示,将微调一款已经完成募集的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新增证券公司集合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多项标的。
  另据媒体报道,工商银行投资策略调整后,该产品会从300亿元的总资金规模中至少分出30亿元资金投放于打新股市场。如果打新股收益不好,产品设计中的信托、基金依然可以平衡打新股收益。
  “无新可打”
  高收益只剩传说
  近两个月,新股发行冰封,这使得银行发行的打新的理财产品甚至“无新可打”,高收益自然只剩传说,而在几年前,打新的理财产品却是火爆异常。
  据普益财富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银行共发行打新股理财产品236款,2008年共发行148款。然而随着2008年9月新股发行的暂停,打新股理财产品也暂时消失,2009年6月随着新股发行的重启再次出现。不过,由于监管政策的改变,打新股理财产品发行数量骤减,2009年仅有7款发行,并随之淡出了市场。
  一位在证券市场“股龄”超过10年且曾经热衷于打新的王姓投资者告诉本报记者,前两年新股发行节奏很快,平均每周都有两三批新股,每批两三只,最高时一周可发十几只,尽管后期有时候会面临“中签破发”风险,但一般公司上市日都有百分之几十涨幅,且新股“周周可申”。在彼时,申购新股只需拥有一定的申购资金,并适时注意新股发行和上市节奏,就可实现8%-12%的年化收益率,做的好或者运气好的甚至可以实现20%的年化收益率。而随着今年三季度以来新股发行节奏的大大放缓,打新渐渐变成了现在的仅可“月打”,打新产品的赚钱效应已大不如前。
  投资者的说法在光大银行“阳光新股通”的净值变化中得到验证。
  该产品曾公布了5次净值,每单位产品净值最高为1.0008;而其11月26日发布的截至11月20日的产品净值公告显示,每单位产品净值仅为1.0003元。
  事实上,该产品的净值增长缓慢也并不奇怪,该产品9月25日正式成立,A股市场10月份和11月份一共仅发行了5只新股,1家为主板公司、3家为中小板公司、1家为创业板公司),而该产品9月25日成立后仅来得及参与浙江世宝的网下申购配售工作,且从浙江世宝的公告来看,在网下摇号中,该产品并没有获得配售。而且,从交易所公布的信息看,未来三周内也没有新股网上发行。 
  从“阳光新股通”的发行公告来看,其主投新股申购(包括首发和增发)和新券申购(包括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等)。同花顺数据显示,近两个月并无公开增发发行,可转债也仅有南山转债1只。
  也就是说,光大银行“阳光新股通”上限8亿元的资金很可能并没有足够的符合事先约定的投资渠道可以利用,更多的时候只能坐等活期利息。
  管理费吞噬收益
  银行一举多得
  事实上,在“无新可打”局面下苦撑的“阳光新股通”实现的收益甚至远不如活期利息,因为在确定每一期的净值前还需要扣除管理费。
  按照光大银行网站的描述,上述产品涉及光大银行管理费0.75%/年、光大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费0.85%/年、光大银行托管费0.15%/年、信托费0.12%/年)。也就是说,不管产品净值如何变动,管理费合计高达1.87%/年。按照目前两个多月的成立时间来折算,银行等相关机构管理费率也大致超过0.3%,十倍于同期投资者的收益率。此外,目前银行活期利率为0.35%,两个月折合约0.06%的利息,尚高于“阳光新股通”净值增幅一倍。
  一位理财产品分析师提醒记者,“银行等相关方面发行理财产品,收取管理费本是无可厚非,但问题是由于可参与的新股发行和新券发行数量很少,‘阳光新股通’的实际管理成本应该是远远低于产品设计成立时的预期的”。而且,对于银行来说,其实际甚至可以从该产品中间接获益。“阳光新股通”募集上限为8亿元,即使考虑有一定的赎回,仍能保持数亿元的规模。这笔钱在不进行新股或新券申购时趴在其在托管行的账户中,只能享受活期利率,但其对银行提高存贷比、增加放贷规模,却有正面作用,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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