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难的根本原因是:其一,义务教育严重不均衡;其二,中高考制度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
学生“减负”一直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下称《规定》)征求意见稿,这是教育部三令五申学生“减负”后,专门针对小学生减负出台的新规,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8月29日。
在分析人士看来,“减负十条”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似乎有些“矫枉过正”,部分规定难以执行。
部分规定“不太靠谱”
当张女士看到“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一至三年级不统考”等规定时“惊呆”了,连连说“这太不靠谱了”。张女士家中有一个正在读小学二年级的儿子,“小孩本身就很贪玩,要是没有作业、没有考试,那岂不是要玩疯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张女士对记者坦言,如果在小学阶段不注重书面作业和考试,那到了初中和高中,孩子该如何适应。“如果真要如此实行,那我只能给孩子在外面报辅导班了。”
据记者了解,此次《规定》较为严格,拟从入学、编班、教学、作业、考试、等级评价等十个角度解决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规定》首先从“阳光入学”入手,要求各地要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不依据任何证书和考级证明。
《规定》提出,小学生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对于小学生考试密集的问题,《规定》要求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一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
“小学阶段不留作业,实际上是剥夺了老师的话语权。”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不同学生的学业情况差异很大,一刀切地要求不布置作业不符合实际。
同时《规定》指出,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此外,《规定》还对小学规范办学提出要求,包括各地要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并实行信息公开;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全面取消百分制,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每天锻炼1小时;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每学期公布督导报告。
完善管理体制与评价标准
事实上,这并不是国家第一次想要为小学生“减负”。从1988年,国家教委发布《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到2000年教育部发出的《关于在中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再到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于学校减负的规划。围绕“减负”,中国各级教育部门减负政令持续推出数十年,却难见实效。
相关数据道出了“减负令”的无力感。今年5月,21世纪教育研究院对全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减负”情况进行的调查显示,北京地区小学一二年级学生需要完成家庭作业的比例仍高达52%,初中生完成家庭作业的时间超过90分钟的比例也高达60%。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减负十条”并非新措施,如果缺乏问责机制,执行前景仍然不乐观。在熊丙奇看来,“减负”难的根本原因是:其一,义务教育严重不均衡;其二,中高考制度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只有建立科学、多元的评价体系,才有可能把学校、教师、学生从应试教育中解放出来。”熊丙奇强调。
储朝晖则指出,“减负”问题并不是没有“良药”,只有保障学生的学习自主权、教师的教学自主权、教育管理者的管理自主权,这一问题就能从根本上得到缓解。
储朝晖也强调了问责机制的重要性。他认为,首先要改变管理体制,使学校和教师能够按照自己的教学计划、对学生的判断与需求进行教学。在这一过程中,行政部门应该做的是对经专业评定确有问题的专业教师问责。
“改变评价标准同样关键。”储朝晖指出,目前,全国上下都以考试分数作为统一标准,对学校、学生的评价体系要向多元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