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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0日 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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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3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规范证券、期货市场,增强风险意识”。由此1997年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期货市场防范风险年”。 1997年4月24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决定,开展“证券期货市场防范风险年”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市场风险监测系统;形成证券、期货市场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市场风险基金;建立重点监控和公开举报制度。此次活动的重点是通过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努力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保持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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