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该批发市场以现货交易起步,逐渐引入期货交易机制,迈出了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第一步,标志着中国期货市场的诞生。
1991年6月10日,深圳有色金属期货交易所宣告成立,这是国内第一家以期货交易所形式进行期货交易的交易所,同年9月28日推出的我国第一个商品期货标准合约——特级铝期货合约。
1992年9月,内地第一家期货经纪公司——广东万通期货经纪公司成立,同年底中国国际期货经纪公司开业。
1992年10月,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推出了中国第一个标准化期货合约——特级铝期货标准合同,实现了由远期合同向期货交易的过渡。
1993年2月28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宣布成立。
1993年5月28日,郑州商品交易所推出小麦等品种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实现由现货到期货的过渡。
1993年11月4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要求在期货市场试点工作中,必须坚持“规范起步、加强立法、一切经过实验和严格控制”的原则,加强宏观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不得各行其是。同时,规定一律暂停审批注册新的期货交易和经纪机构,取缔非法期货交易活动,并从严控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中国期货市场规范整顿工作由此开始。
1994年4月6日,国务院开始关停一些期货品种。当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停止钢材、食糖、煤炭期货交易请示的通知》,对停止钢材、食糖、煤炭的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同年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关于暂停粳米、菜籽油期货交易和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管理请示的通知》,对暂停粳米、菜籽油期货交易;进一步加强对期货市场的监管;中国证监会可根据市场情况,暂停某个品种的交易,暂停品种重新上市也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等事项作了规定。
1994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国务院证券委《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若干意见的请示》,开始了对期货交易所的全面审核、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的严格控制、对各种非法期货经纪活动的严格查处。同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若干意见请示的通知》,对已经成立的期货交易所进行审批;严格限定期货交易的范围;严格审批各类期货经纪公司;从严控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期货交易;坚决查处各种非法期货经纪活动;加强期货市场的监管工作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此后,中国证监会陆续暂停了钢材、白糖、煤炭、石油、菜籽油等上市期货品种。
1994年10月10日,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11家期货试点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批准试点期货交易所的通知》,批准北京商品交易所、上海金属交易所、上海粮油商品交易所、沈阳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苏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广东联合期货交易所、深圳有色金属期货联合交易所、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重庆商品交易所共11家期货交易所为我国试点期货交易所。次年1月,天津、长春两家联合试点期货交易所诞生;次年4月19日,上海商品交易所成为第14家试点交易所。
1996年9月23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统一期货交易所开闭市时间的通知》,对期货交易所开闭市时间作出统一规定: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1998年8月1日,国务院要求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再次进行力度较大的治理整顿,对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进行了数量、质量上的调整,改变了整个期货市场的格局,将原来的14家期货交易所合并为大连、郑州、上海三家。当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要求继续整顿、撤并期货交易所,只在上海、郑州、大连保留3家期货交易所;将期货交易所划归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取消部分商品期货交易品种,提高部分商品品种的期货交易保证金;取缔非法期货经纪活动,清理整顿期货经纪机构;严格控制境外期货交易等。通知要求各期货交易所立即停止推出新合约,已上市合约可以交易到最后交易日,从1999年1月1日起,正式按照新的期货商品品种和交易保证金比例开始运作。
1998年11月24日,中国证监会批准重新修订后的大豆、小麦、绿豆、铜、铝、天然橡胶等六个商品期货合约。
1999年5月4日,上海期货交易所试营业。上海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上海金属交易所、上海商品交易所和上海粮油交易所合并组建的我国第三家期货交易所(另两家为郑州期货交易所和大连期货交易所)。
1999年6月2日,国务院颁布《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设立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交易所。设立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该暂行条例包括总则、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基本规则、监督管理、罚则和附则,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
2000年12月29日,中国期货业协会成立。
2003年10月中旬,中国共产党召开十六届三中全会,“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写入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是有关期货市场发展方针首次写入党的会议决议。
2004年6月1日,棉花期货合约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这是期货市场自1995年清理整顿以来上市交易的第一个新品种。中共河南省委书记李克强、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出席上市仪式并致辞。
2005年12月1日,荷兰银行获批取得银河期货股东资格,标志着内地期货业对外开放迈出实质性一步。
2008年1月9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举行黄金期货上市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