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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重启顶层设计需兼顾各方利益来源: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5日 06:21 | 作者:尹振茂;王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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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义相从“漏出经济学”谈中国改革路径 所谓的“漏出”,是指资源和利益从一个主体内漏到主体外,实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进而形成了私有产权。 如果没有“漏出”,我们很难指望掌握权力的人推动改革,但如果“漏出”太多、太不公平,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改革的顺利进行,适当的顶层设计必须考虑到“漏出”的这两个方面。 国有资产是漏出的主要来源,因此,国有资产的管理就成为解决“漏出”问题的一个关键抓手,而国有资产管理中起关键作用的实际上是行政权力。 证券时报记者 尹振茂 王瑞霞 改革正向纵深推进。在千头万绪的改革任务中,如何顺利推进改革并在此过程中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成为一个焦点问题。证券时报专家委员会委员、天相投顾董事长林义相提出,在我国未来改革的顶层设计中,既要正视由权力实现财富的社会现实,也要顾及到老百姓的福祉,只有这样,才能消除改革的阻力,并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及和谐发展。 林义相的这一思考由来已久,他独创的“漏出经济学”对中国的经济改革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为更好地理解中国经济的发展脉络,证券时报记者近日专访了林义相,请他详细阐释其“漏出经济学”的缘起、框架、模型以及对于改革推进的现实意义。 “漏出经济学”缘起 证券时报记者:您为何提出“漏出经济学”?其缘起是什么? 林义相: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要是市场经济,不管它是什么主义的,就意味着商品和服务的交换,这些商品和服务的交换必然是以其属于不同的所有者为前提的。根据这个逻辑,就意味着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时,就会有为数众多的、大小不一的所有权,其中只有一类所有权是属于公有的,其他的肯定都是私有的。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包括私有产权在内的所有权结构,我们是走不到市场经济那一步的。当然,私有产权并不等于资本主义。 中国在改革之前只有公有制,包括集体所有和全民所有,但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私有产权。如果对改革过程进行抽象概括,那就是从只有一个公有制的所有权结构改成为数众多的、大小不一的所有权结构。这就要讨论如下两个重要的问题: 第一,在这个过程中,哪些人形成了什么样的私有产权? 第二,这些为数众多的、大小不一的私有产权是怎样形成的? 关于第一个问题:在一个渐进的、可控的社会历史过程中,一般而言,占据主导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社会阶层或者群体,他们会获得较多的利益。具体到我们讨论的私有产权逐步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推动、设计、实施、管理和控制这一过程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在通常情况下将得到比其他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更多、更大的私有产权。根据这样的逻辑,私有产权的形成是不可避免的,产权有大有小也是不可避免的。但问题是,这些产权的形成是否合法合理,是否要受到一定的节制。特别是,如果这些产权的合法合理性受到质疑,广大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甚至生存保障受到严重威胁,我们应当怎么办? 关于第二个问题:这些私有产权是怎样形成的?当然,私有产权的形成方式是多种多样的,除了以劳动收入形成财富、通过创业形成财富等正常的实现方式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式就是把公有的财产通过各种途径“漏出”到私人腰包形成的财富。所谓的“漏出”,是指资源和利益从一个主体(企业或体制)内漏到主体外,实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进而形成了私有产权。 我注意到,通过这种“漏出”方式形成的财富规模较大,但只有少数人有机会通过这种方式积累财富,因此其合法合理性通常会受到质疑。一个企业内或体制内的资源和利益越多,通过“漏出”实现的利益分配就越大,社会不公和腐败的可能性就越大,程度也越严重。我认为,应当从理论上认真研究“漏出”行为及其经济后果,姑且称之为“漏出经济学”。 证券时报记者:研究“漏出”现象有何现实意义? 林义相:“漏出”的两个最终来源是存量社会财富和增量社会财富,前者主要指积累起来的国有资产,后者主要指每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存量财富直接由权力支配和运用,在这个过程中难免有一些“漏出”,并且这些“漏出”通常对权力有利,增量财富中越来越大的部分由垄断企业和财政集中起来,然后由权力进行分配,其分配的过程也通常有利于权力。 研究改革过程中的“漏出”现象,就是要研究从改革前社会财富的唯一存在形式(公有制)到改革过程中通过“漏出”实现的多元产权的形成;研究这种“漏出”现象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层面上的表现及后果;研究“漏出”现象对于中国改革进程和社会变迁的影响以及几种不同的前景展望。 如果没有“漏出”,我们很难指望掌握权力的人推动改革,但如果“漏出”太多、太不公平,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改革的顺利进行。适当的顶层设计必须正视改革过程中的“漏出”现象,考虑“漏出”的这两个方面,有效的社会管理也必须考虑到“漏出”的这两个方面。 企业的漏出行为模型 证券时报记者:有哪些主要的“漏出”平台?能否对国有企业的“漏出”做一个简单的归纳总结? 林义相:“漏出”的平台多种多样,在这里可以罗列一些主要的:国有企业、房地产业、银行系统、资本市场、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和行政许可等等。以国有企业的“漏出模型”为例。国有企业的漏出实际上就是把国有企业的资产和利益变成了相关个人或私人企业的利益。具体而言,可以分为“单企业漏出模型”、“双企业漏出模型”、“三企业漏出模型”以及“N+1模型(N=1,2,3; +1表示行政权力)”。以上是对国有企业“漏出”行为的分析,其他“漏出”平台的“漏出”模型可以此比照。 证券时报记者:何谓“单企业漏出模型”?该模型有何特点? 林义相:所谓“单企业漏出模型”,是指在一个企业内部实现的“漏出”, 其形式比如:超过正常水平的工资、奖金等各种福利,各种公费享受,更严重的如吃空饷等。“单企业漏出模型”有如下特点:第一,规模相对较小。第二,“漏出”的受益面只能局限在该企业内部。第三,在内部人相互之间相对比较透明,因为要发的工资、奖金和福利一定是大家共享的,都是透明的,但同时很容易被有关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得到该得的那么多。因此这种“漏出”形式下的举报投诉不可避免,来自外部的非受益人的查处也就比较透,处理得比较严。 证券时报记者:“双企业漏出模型”呢?该模型的特点是什么? 林义相:所谓“双企业漏出模型”,就是一个企业通过与另一个企业进行交易,把利益“漏出”到另一个企业去。“双企业漏出模型”的特点是:第一,金额可以很大,可能是几千万、几亿甚至更多。第二,隐蔽性或所谓的表面合理性会更强。因为外部人一般很难知道交易的内容,也难以判断定价、金额和数量是否合理和必须,并且签这种合同在公司内部往往仅有少数几个人知情,甚至可能是某一个人说了算,别人不知道,保密性好很多。第三,外面获益的对象比较广泛和分散,很容易在社会上形成一个利益关系网。这个利益关系网就有可能会成为“漏出”方的保护网,出事的时候他们会想办法加以保护。这个模型最大的风险点在于“漏出”企业的决策人与获益方之间的关系,如配偶、子女、亲戚或其他的关系,一旦这种关系被查实,就会有很大的麻烦。 证券时报记者:“三企业漏出模型”具体又是如何?与前两类模型相比有何特点? 林义相:所谓的“三企业漏出模型”,就是企业不是直接把利益“漏出”给受益的企业,而是经过中介企业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漏出”企业和“接漏”企业之间没有直接的业务往来。需要指出的是,“三企业漏出模型”不是只有三个企业,我只是把涉及的企业进行归类,把中间环节所有的企业都归为“漏出”中介,所有的获益企业都归为“受益”企业。因此,所谓的“三企业”实际是指“漏出企业”、“漏出中介企业”(或“漏出平台企业”)和“接漏企业”。其特点是:第一,隐蔽性更大,安全性更高。第二,交易环节更多、漏出成本更大。第三,获益范围更广,关系网和保护网也更广泛和有力。第四,有关利益输送的传闻会相应增加,但由于环节非常多、交易很复杂、利益关系方多而有力,最后查实和处理的可能性反而很低。 另外,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人要受行政权力控制,因此,掌握行政权力的人就有可能通过企业的内部控制人实现对他们有利的“漏出”。与前述“单企业漏出模型”、“双企业漏出模型”和“三企业漏出模型”相对应,就有了“1+1漏出模型”、“2+1漏出模型”和“3+1漏出模型”(其中的“+1”表示行政权力)。 “漏出”与代理制 证券时报记者:您说的“漏出”现象是否就是有些人说的“代理制”的问题? 林义相:中国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人问题就是“代理制”下的内部控制人问题的一种类型,但中国国有企业的代理制有其自身的特点。 首先,代理链条很长,从理论上的全国人民开始,中间经过政府、政府的国资部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国有控股集团、作为股东的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派出的董事等等环节直到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层。在这个很长的代理链条中,只要有一个环节损害股东利益,最后的结果一定是股东利益受损,即代理链条越长,损害股东利益的可能性就越大。 其次,对企业和代理人的约束通常是软性的,而西方代理制对于企业及其代理人的淘汰约束通常是硬性的。我国国有企业如果经营不好,会得到公共资源的支持,企业领导人很可能会继续保有其领导位置。 第三,代理制企业和代理人可支配的资源范围和数量更多更广。西方代理制企业及其代理人能够支配的资源基本上局限于企业的资产,但我国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央企,可以通过其垄断地位广泛地大规模地浪费全社会的资源,尤其它们与行政权力之间有着天然的关系,有可能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性地扩大对社会资源的损害。 证券时报记者:企业“漏出”行为会产生怎样的经济社会后果? 林义相:我国经济的很多微观特征和宏观特征都可以由企业的“漏出”行为来解释。例如,不断“漏出”的企业一定不可能是强壮的;大量“漏出”的企业经营效益一定是差的,会成为经济高速增长背景下的投资陷阱;企业高管们可以通过“漏出”获取私利,那他们就会把心思花在“漏出”上,相互之间要么狼狈为奸谋私利,要么争权夺利拼死活;企业可以通过接受来自其他企业的“漏出”获利,那他们就不会在产品和服务上下工夫,就不会搞创新;为了掩饰“漏出”,企业会设计和发明很多无端的交易,导致很大的浪费和污染;生产和建设项目的预算投入经过几番“漏出”,大量的利益被输送到生产领域之外,最后的生产者和承建者不得不偷工减料,导致大量的豆腐渣工程;为了制造“漏出”的机会,会有大量的建设工程,甚至贫穷的地方也会有很奢华的市政工程;为了给“漏出”工程筹集资金,就会有大量的不合理收费、超高速的财政收入增长以及不顾一切的融资平台;房地产作为中国社会最大的吸金器,高房价成为最重要的“漏出”资金来源之一;居高不下的“三公经费”,其实就是“漏出”的方式。“漏出”让极少数人严重超比例霸占了经济增长的成果,高速的经济增长率却没能带动最广大群众福祉的相应提高;社会的贫富分化加剧,民生问题突出;“漏出”与腐败的交集越来越大;“漏出”可以轻松地获取巨大的利益,必然会毁坏企业的经营环境,必然会败坏社会的风气。 证券时报记者:对于国有资产的“漏出”现象,您认为应该如何解决? 林义相:国有资产是漏出的主要来源,国有资产越多,漏出的规模就会越大;大量国有资产存在的时间越长,漏出过程持续的时间就会越长;国有企业的盈利越大,“漏出”就越容易、潜在规模就越大;国有企业向全国老百姓收取费用的能力越强(如垄断),“漏出”的危害就越烈。因此,国有资产的管理就成为解决“漏出”问题的一个关键抓手,而国有资产管理中起关键作用的实际上是行政权力。 我们可以把国有资产的大部分用作社保基金,社保主要包括退休和医疗,人人有份,不得转让,不作遗产继承,活着的人都有基本保障;以保值增值为目的,保守管理,独立运营,对受益人透明,受人大监督。 国有资产的小部分用来一次性赎买权力。这不仅是难免的,同时也是划算的。此外,中国的权力结构中聚集了绝大部分的各类精英,以赎买的方式推动和吸引他们离开权力体系,投身到经济之中,不仅对他们本人有利,而且会对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和社会发展具有莫大的帮助。还有一小部分的国有资产要保留在只能国营的领域,如有些基本的公共实施及国防工业等。 在我看来,中国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应当是,在普遍的社会保障基础上实现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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