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8月14日 06:17 |
作者: |
吕锦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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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吕锦明 汇丰早前曾入禀香港法院,要求长驻其中环总行地下广场的“占领中环”组织人士离开。13日,香港高等法院批准汇丰银行收回中环总部地下广场的业权,同时给予“占领中环”行动组织人士14天的时间收拾个人物品,必须于本月27日晚上21时前离开。 香港高等法院判决宣布后,昨日,其中一名被告代表表示愿意离开,但另一名被告则坚称“占领中环”行动组织有权监察金融机构的运作。 自雷曼兄弟破产引发全球金融风暴后,美国爆发了“占领华尔街”行动并迅速蔓延至全球其他城市,香港抗议人士则发起了“占领中环”行动作为回应,占领了汇丰总行地下广场超过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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