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14日 07:07 |
作者: |
徐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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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孵化、培育到实施企业上市计划 证券时报记者 徐飞 自2011年江苏成为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省份以来,江苏在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上半年,江苏新增上市公司15家,占全国新增总量的14.4%,其中8家在创业板上市,已通过发审委审核企业15家,其中10家将在创业板上市,以科技创新为主的企业上市增长数量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同时,进入辅导期和在审的后备企业中,有47家科技创新型企业拟上创业板。 为更好地推动资本市场与科技创新的联姻,江苏证监局和江苏省金融办、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从多个方面创新举措。一是建立了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定期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江苏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及省内企业上市辅导情况。二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政策指导意见。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摸清江苏科技和金融结合实际情况及主要特点,参与制定完善了《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江苏省试点工作方案》、《江苏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三是开展了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形成科技创新企业的上市梯队。江苏省科技厅对列入培育计划的企业在科技立项、高新企业认定、研发经费资助上给予支持;江苏证监局为培育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法规培训和优质中介机构推荐。按照培育计划,两部门已共同筛选出300家科技企业。四是搭建科技专家服务企业的平台。目前江苏科技主管部门已经建立了省级科技咨询专家库,在有关部门的提议下,专家库可为相关科技企业的上市及再融资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对上市后备企业,提供募投项目设计、现有产品升级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对已上市公司,在超募资金项目投资、产业并购重组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江苏已形成了对科技创新型企业全程培育服务的机制和工作思路:前期重点“孵化”,即通过开发区、创业园等基地抓好小企业的孵化工作,加快科技创新产品产业化,推动潜力企业由小微企业逐步向中小企业过渡,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造;中期重点“培育”,即进行评审选拔入库,加大对盈利能力强、科技创新能力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具有上市意向的优质企业扶持力度,使得企业迅速扩大科技创新成果,促进产业规模化;后期实施“上市”计划,通过改制、辅导、督促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公司高管掌握证券法律法规,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上市,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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