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06日 06:05 |
作者: |
胡学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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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从深交所获悉,《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今起施行。 规则对债券上市条件做了明确要求: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批准或者备案并公开发行;发行人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债券发行条件;债券期限为一年以上;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5000万元;债券须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且债券信用级别良好等。 此外,若发行人申请其发行的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且同时通过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的,除应符合上述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债券须经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且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级及以上;本次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资产负债率或加权平均资产负债率(以集合形式发行债券的)不高于70%,或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以集合形式发行的债券,所有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加总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胡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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