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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商户各有盘算持卡人实难说不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28日 05:28 作者 唐晓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5月28日证券时报第7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唐晓
  一方面是商户拓展业务的需求,一方面是银行可观的手续费收入,在银行和商户的共同需求下,电话支付已全面渗入持卡人的生活,不管持卡人是拒绝还是接受。
  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银行信用卡累计发卡量达到2.9亿张,较2011年第四季度末增长1.8%,同比增长20%;信用卡授信总额2.79万亿元,同比增长33.2%。
  持信用卡消费的群体越来越庞大,为移动电话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的兴起奠定了基础。在深圳某国有银行银行卡部门人士看来,电话支付的流行,既是银行为客户增加支付方式、方便客户的需要,也是满足商户和银行共同需求的结果。
  无需输入密码,打一通电话即可完成支付,对于机票商户等需要远程支付的商户来说,无疑可以提高交易效率,方便双方交易的顺利完成。对银行而言,机票商户等提供的千分之五至百分之一的刷卡佣金率,亦可增加银行的手续费收入。机票商户的交易通常属于大额交易,给银行带来的手续费收入非常可观。
  银行信用卡与商旅领域企业的合作一直非常密切,除了与一些大型旅行商户推联名信用卡外,还有的银行直接与众多航空公司推出联名信用卡。
  对于电话支付这种新兴支付方式可能产生的风险,银行并非没有考虑到。据了解,为了控制电话支付的风险,目前该支付方式大多限于实名制消费。
  正因为电话支付的这一特点,电话支付发生风险时银行通常采取事后调查处理的方式。“银行会调查该笔消费是否系持卡人本人消费意愿,再决定由持卡人本人还是由银行承担损失,或者共同承担损失。”一股份制银行的客服人员称。
  事实上,发生被假冒消费的风险时,银行和商户也会以持卡人未妥善保管卡片信息为由不承担责任。对于具体如何处理可疑交易的相关规定,银行方面普遍讳莫如深,仅表示以每一个案件的具体调查情况为准。
  即使银行愿意承担可疑交易带来的损失,最终为可疑交易埋单的也并不一定是银行。据上述深圳国有银行银行卡部人士称,最终承担损失的并不一定是银行。银行跟合作商户会签署协议,约定在发生此类风险时,由谁承担责任。一些银行会采取风险转移的措施,约定由商户来承担损失。
  这也就不难理解银行之所以愿意推广电话支付业务,并且规定持卡人无法取消该业务。对银行而言,电话支付既有可观收益又可转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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