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5月23日 05:56 |
作者: |
吕锦明;李明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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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22日发出指引,再次放宽香港银行业的人民币未平仓净额上限规定。 金管局宣布,从即日起,认可机构可在咨询金管局后,自行设定内部人民币未平仓净额的上限,以取代现行的不得超过自身人民币资产或负债20%的上限规定。不过,银行业同时需要向金管局证明,其所提出的未平仓净额自定上限,对于其人民币业务的性质和规模而言是审慎及恰当的。 另外,香港金管局还将银行业可获豁免受限制的下限,由现行的5000万元人民币放宽到1亿元人民币。 对此,香港银行业界普遍持欢迎的态度。香港银行公会主席冯婉眉认为,金管局进一步放宽银行业的人民币未平仓净额上限规定,将可增加银行业开展人民币业务的灵活性。中银香港执行董事兼副总裁高迎欣则表示,中银香港将会依据指引进行内部评估,再决定会否调整未平仓人民币资产的配置。(吕锦明 李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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