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5月17日 06:04 |
作者: |
唐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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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16日宣布,将于本周五在宪报刊登《2012年银行业条例(修订附表七)公告》,并于5月23日提交立法会审议,预计自7月12日起生效。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昨日表示,本次修订旨在撤销香港《银行业条例》中的若干银行发牌准则,例如删除现行有关申请银行牌照的机构必须持有客户存款总额不少于30亿港元及总资产不少于40亿港元的发牌要求等。公告还将同时删除若干其他现行限制,以便境外银行可以通过在本地成立附属公司进入香港市场。 香港金融管理局发言人表示,拟议的修订案将允许更多合资格的本地和国际机构参与到香港金融市场,不会影响香港银行体系的稳定。(唐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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