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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9月底前上线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10日 06:11 作者 陈中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5月10日证券时报第11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陈中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住建局获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已经展开,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力争于今年9月底前上线,主要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
  住房公积金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三部分:住房公积金归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全国最后一个建立住房公积金体系的城市,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已经有“归集”和“提取”方面的规定,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则迟迟未能上线。《贷款规定》开始征求意见,标致着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贷款规定》将具体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覆盖人群、可贷额度、可贷期限等问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一期)涉及到的相关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正式上线。
  据了解,《贷款规定》将执行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在个人住房贷款中对借款人家庭负债比例的要求,以及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贷款制度立足于解决职工自住住房问题,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对于已购房职工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将根据相关住房政策以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情况,由公积金中心在《贷款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拟订实施方案,报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据介绍,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制度设计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将作为统一的整体考虑。贷款额度将与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在不超过最高可贷额的前提下,个人公积金账户积累时间越长、余额越多,贷款额度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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