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4月09日 05:40 |
作者: |
贾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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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日前出席“2012中国金融四十人年会”时表示,风险责任与收益权相匹配才能有真正的金融活动,政府承担过多的责任会抑制金融的发展。 吴晓灵表示,保护多数投资人的利益、替代搭便车现象是公权力介入金融活动的基础,政府应只负有限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解放金融。 她说,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再出发应基于三方面内容:产权明晰、契约自由、交易公平,应当超越国有和民营的争论,发展社会资本,共享经济成长成果。“产权明晰是商品交换的基础,但几百年来企业产权制度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只要产权是明晰的,在不同的产权之间也会有商品交换。” 吴晓灵建议,中国应该健全法制,促进社会资本的形成,在法律上要给财团法人以法律地位。中国目前只有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没有财团法人的概念。中国还需要发展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企业年金等多层次的养老制度,同时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基金和慈善机构,完善社会资本。 她还表示,应该加快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培育社会资本,给所有老百姓以更好的财产增值机会。此外,要完善信托法,保障最终受益人和社会资本的专业化运作。现在银、证、保、信托四类金融机构都在做代客理财业务,都在集合社会资金运作,但是执行的其实是不同的规则。吴晓灵指出,鉴于机构监管的客观现实,目前的监管格局不易改变,但是监管理念应该是一致的。 (贾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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