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28日 07:33 |
作者: |
张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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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库,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吸引社会资金建保障房,加强统计管理信息公开,全面推进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根据《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农业、林业等部门,尽快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年度建设任务目标落实到市县,并督促各市县尽快分解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通知》还要求,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开工项目、基本建成(竣工)项目,由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建立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库,并于2012年6月15日前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在资金方面,《通知》鼓励地方政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以提高投资完成率。《通知》明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研究公共租赁住房商业银行贷款具体贴息政策,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支持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做好资金筹集安排工作,并具体分解落实到各类建设项目,确保各类资金来源渠道落实到位,不留缺口。(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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