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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信托旗下私募炒新遭窗口指导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20日 06:42 作者 张宁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3月20日证券时报第6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有关方面要求“被指导”的阳光私募不能购买上市不足2个月的新股
  证券时报记者 张宁
  近日监管部门对遏制新股炒作又有新举措———中信信托旗下频繁交易新股的阳光私募遭遇炒新警告。
  一位不愿具名的私募人士昨日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中信信托与旗下一批阳光私募投顾进行了沟通,要求他们不能购买上市不足两个月的新股。
  对此消息,记者从中信信托旗下一家曾参与近期新股买卖的阳光私募基金经理处获得证实。不过,中信信托旗下的其他未曾在近期炒卖新股的阳光私募,如北京星石投资则表示并未收到类似的窗口指导。而其他信托公司旗下的阳光私募投顾也表示未收到类似要求。
  北京一家颇具规模的阳光私募基金负责人对于这种窗口指导颇感无奈,“虽然相关部门的本意是遏制新股炒作,但未经任何公示程序即剥夺投资人的权利,似乎不妥。”
  据统计,截至3月16日,今年上市的32只新股中,18只次日收盘价低于首日收盘价,这意味着炒新失败率超过50%。
  上交所日前对炒新数据的分析表明,2009年新股发行改革以来,在新股上市首日,按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大户(大于100万元)在集合竞价阶段的申报行为对开盘价有决定性影响;散户(小于10万元)和中户(10万~100万元)群体追涨是推动新股首日大幅上涨的动力,而少数大户在关键价位带头买入则起到了导火索的作用。
  新股上市首日控制关键价位的是大户,但买入主力是散户,并且很多散户是以非理性追涨方式买入的,这是部分散户在新股上市首日或次日蒙受惨重损失的重要原因。机构相对比较理性,很少有机构在新股上市首日以非理性追涨方式买入。
  而为了防止新股炒作,深交所日前也出台新规限制新股首日涨跌幅和换手率。此举措在上周五时将威力发挥到了极致。当日上市的新股首日的收盘价相比开盘价跌幅均在10%以上。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系列遏制炒新的规定已经发挥威力,投资者不应再参与新股炒作。新股发行价已经偏高,如果在上市首日以比发行价更高的价格买入这些品种,那么所承担风险将随之提高。何况新股的投资收益不一定比老股好,目前管理层多次表态,严打“炒新”和“炒差”,鼓励投资者投资蓝筹股,投资者应顺势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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