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6日 09: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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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信托日前推出“中信·聚信汇金煤炭资源产业投资基金Ⅰ号集合信托计划”,拉开了信托资金进入煤炭行业乃至整个资源行业的序幕。
这款煤炭产业信托计划规模25亿元,主要投资于山西一家民营煤业集团。投资期限为2年,预期年回报率大约为9.5%,因此该煤业集团每年支付的资金成本应高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在风险控制措施上,中信信托派驻董事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重大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并委托专业机构对企业经营、投融资活动、安全生产进行严格监管。
该信托计划所投资企业是山西省40多家民营煤炭整合主体之一,也是首家引入信托资金的整合主体。“虽然信托资金要求较多,但我们乐意承受。”该企业负责人说,一是信托公司能快速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二是信托公司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促进企业规范化运作,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性。
中信信托有关负责人说,信托关系法律结构严谨,各种利益均受到法律制约,能较好平衡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制约某些权力,其优势不仅在于可以综合运用股权、债权等手段进行项目运作,更在于优化所投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我们适时介入山西煤改,在为公司开辟新的业务领域的同时,也可以协助民营煤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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