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19日 05:54 |
作者: |
杨磊 |
| |
上周,有报道基金公司正在讨论“种子基金”设计方案,初步确认了5000万元的成立门槛,其中1000万元资金可以来自公司资本金、股东、高管及基金经理。 点评:这类产品设计的初衷是将基金公司股东、高管利益和投资者利益捆绑在一起,解决目前基金公司三方利益不一致问题。但这类产品需要过法律和社会舆论两大难关。法律上是否属于《基金法》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是否应该遵守最低规模2亿元限制,不过,由于《基金法》有望今年完成修改,或可为该类产品的推出提供法律依据。其次是社会舆论这一关,“种子基金”有基金公司股东和高管资金参与,如果该产品业绩明显超过公司的其他基金,那么社会舆论就难免有质疑的声音,对上万亿规模的其他普通开放式基金的持有人投资心理产生影响。(杨磊)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