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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私募债合格投资者标准将出台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08日 05:53 作者 李东亮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3月08日证券时报第11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李东亮
  众所周知,与股票市场不同的是,传统的企业债和公司债属于低收益和低风险品种,不过这一传统观念将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推出后被颠覆。业界普遍预计,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年化收益将有望突破10%,而违约风险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据了解,各方已达成共识,针对风险不一的产品框架,推出合格投资者管理制度,以提升投资者对违约风险的识别能力和抗违约风险的财务能力。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昨日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小企业私募债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方面会有所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耿亮昨日也指出,中小企业私募债要对投资者进行适当管理,希望有一定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来购买。
  不过,合格投资者的设定和培育关乎未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以及发行企业的融资成本。而证券时报记者调查结果显示,券商和公募基金等机构目前对如何参与认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并没有明确意见,券商债券承销部门普遍担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销售存在较大难度。因此,如何设定合格投资者门槛、吸引更多合格投资者、如何提高产品的流动性或吸引力。成为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或做大交易所债券市场亟待解决的难题。
  据鹏元评估副总裁周沅帆透露,当前监管层的构想是给机构投资者松绑,降低投资门槛。如通过放宽机构投资者的准入标准,让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都可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放开债券丙类结算账户,让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参与。
  而在个人投资者中,周沅帆认为应主要考虑净资产较多、资本市场经验丰富的高净值客户,该类投资者分散风险手段相对较多,应鼓励其积极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周沅帆还透露,目前上交所对较高净资产的定义为:个人投资者净资产为50万元以上、最近3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债券交易记录。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准入的设定则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宽,如果个人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经验较丰富,盈利经历较多,可适当降低准入门槛。
  对于个人投资者门槛的设定,宏源证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吴志红认为,尽管目前对于个人投资者能否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还未做定论,但对风险承受能力强的高净值客户的适当放开则具备可行性。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企业债和公司债等债券市场长期发展过程中,部分债券的发行隐含着政府信用担保。比如在城投债发行中,尽管部分城投类企业发起人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但这类管理机构往往不为债务的违约风险担保。深圳某债券业务排名前10的券商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表示,我国债券市场的投资者教育亟待推进,以提高全民的债券认识度,进而培育出大批债券的合格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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