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经济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06日 11:04 |
作者: |
林春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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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春霞) 融资难、用电难、用工荒是去年以来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如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成为今年全国两会委员和代表们热议的话题之一。全国人大代表、工商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金颖颖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呼吁,要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以确保和促进中小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金颖颖说,中小企业的存在与发展,对优化国民经济结构、活跃社会经济、增加就业等均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2002年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目前的经济形势变化与支持中小企业继续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对其进行修订。 金颖颖建议,在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时,结合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对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明确规范,对目前所涉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与规章进行全面整理,总结提炼其中具有一定稳定性、可操作性的规定纳入《中小企业促进法》体例之内,并以法律的语言对部分规范性规定的表述进行调整。 金颖颖还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应重点调整的内容提出了一些设想。她认为,首先要依据《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基本规定,并结合中小企业的特点,在《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强化对中小企业财产所有权关系、劳动用工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其次,在《中小企业促进法》中进一步明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性制度,增强《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可执行性。如在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明确金融机构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而进行的金融创新行为受法律保护,在不直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确认其法律效力。 此外,还要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法》中部分已经不适应现状的表述。如第九条“中小企业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其中的“职业道德”与“业务水平”并不适宜用在企业主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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