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时报
江西: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可抵免企业所得税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05日 05:49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3月05日证券时报第2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为促进小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后劲,江西推出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小微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江西省地税局明确,小微企业经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具体优惠措施还包括:在技术创新方面,小微型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在技术转让方面,一个纳税年度内,小微型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据新华社电)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72小时热点评论
 相关新闻
·江西证监局局长夏业成:积极迎接场外市场建设 (01-18 10:57)
·江西强调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01-18 09:00)
·江西房地产投资持续回落 (11-18 10:27)
·江西农业保险保费首次突破4亿 (11-03 06:03)
·江西保监局严管保险从业人员 (10-11 06:18)
·赣琼两省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09-26 11:11)
·江西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 (09-01 08:56)
·江西主要稀土矿区计划停产 (08-30 08:58)
·南昌争取“十二五”期间20家企业上市 (07-25 05:45)
·江西:“一房一价”执行不力被罚 (07-11 10:22)

证券时报每日要闻
证券时报24小时热门新闻
 博客48小时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