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7月25日 05:45 |
作者: |
郭渭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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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郭渭鹏 近期,江西南昌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了《南昌市促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包含了一系列鼓励企业上市、再融资的激励措施。 其中,拟上市企业首发申请材料或上市公司再融资(包括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申请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后,凭受理文件,给予该企业100万元的奖励。同时,对在境内外证券市场首次发行股票的公司一次性按募集资金总额的2‰奖励其高管人员,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上市公司再融资按实际募集资金的1‰奖励其高管人员,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南昌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强调,抓好促进企业上市工作,有利于改变南昌目前上市公司规模不大、直接融资比重偏低、产业整合能力较弱、上市资源储备欠缺等现状,对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本,加快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不断提升综合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南昌市金融办负责人表示,南昌市将多渠道、多形式促进企业上市。“十二五”期间,力争全市境内外新增上市公司不少于20家,也就是说,平均每年新增上市公司数量在4家以上。其中南昌县3家,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各2家,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桑海开发区各1家,经开区、高新区各5家。到2015年末,全市上市公司力争超过40家,当年募集资金1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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