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17日 05:39 |
作者: |
孙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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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上海市政府昨日在上海召开政策发布会,发布《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上海“十二五”时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18条政策措施,在诸多领域给予上海先行先试权,以支持上海市经济转型创新驱动。 《意见》提出,“支持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简化企业兼并重组工商登记手续,允许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申请设立集团母公司”。这一政策不仅简化了企业集团登记流程,也减少了企业重组过程中的流动资金成本,有利于企业拓展规模、增强实力。 同时,国家工商总局还下放了内资企业登记管辖权,授予上海市工商局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登记管辖权,对于住所设在上海市、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依企业申请,上海市工商局可以进行登记。(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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