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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交所试水门票净收益权份额产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17日 07:13 作者 杨丽花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1月17日证券时报第2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销售标的是《魅力湘西》门票净收益权,预期年化投资收益13%至14%
  证券时报记者 杨丽花
  彻底否定艺术品股票后,湖南文交所再次进行艺术品创新,推出《魅力湘西》门票净收益权份额产品。这项文化金融创新产品远离股票,但又隐约有债券的影子。
  该项创新,销售标的是《魅力湘西》门票净收益权,预期年化投资收益在13%至14%。投资人购买项目持有到期后,张家界魅力湘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将根据《魅力湘西》2012年2月10日~2012年12月10日的50%门票净收益按会员投资人的投资比例分配给会员投资人。标的物的总销售金额为1000万。
  在门票净收益权拆分份额上,湖南文交所显得相当谨慎,特别规定“单一账户认购起点为发售总额的5‰,超过认购起点部分,应为发售总额的1‰的整数倍。单一账户的最高认购额度为发售总额的25%。”这也就意味着该产品的发售对象严格控制在200人以内。
  湖南文交所还特别声明,该创新项目存在政策风险,“本项目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若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同时项目所在地的政策发生变化,有可能影响收益权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收益权投资项目收益降低或本金损失。”此外,若该项目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全销售完毕,则该项目销售失败。
  同时,证券时报记者从湖南文交所了解到,景区预期收益权发行后,投资人还可以通过湖南文交所的平台进行买卖。但是这种再流通转让是一对一的挂牌转让交易,不会采取电子竞价等交易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卖出景区预期收入所获得资金,没有明确的使用方向;但是该项金融产品却有明确预期收入,公开向投资人发行,项目本身也可以产生利润,且这项投资存有一定风险,在多个方面与债券有着相似之处。
  从项目销售说明书来看,景区预期收入权益的发行,基本符合现在的国家各项政策法规,特别是国38号文的规定。但是该金融产品仍然缺乏有效的监管。不仅整个产品没有监管单位,整体产品设计也缺乏财务审计单位以及相应的风险评级。
  由于政策、市场等多重风险以及预期收益相对偏低等原因,原来热衷于艺术品股票的投资者大多对此失去兴趣。湖南文交所总经理汤厚松说,“现在仍不排除发行失败的可能。现在的销售情况并不明朗,大约到1月18日才能统计出投资者的整体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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