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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药业股东大会未通过力生制药暂停收购中央药业股权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29日 06:28 作者 王瑾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第15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王瑾
  希望通过收购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从而形成以力生制药(002393)为龙头的天津医药集团化学药板块集群的天津医药整合工作遇挫。由于受到收购标的公司大股东中新药业(600329)股东大会的反对,力生制药今日公告,暂时中止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中央药业100%股权项目。
  资料显示,在此前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中,力生制药拟用超募资金同时收购天津市医药集团持有的中央药业49%股权和中新药业所持有的中央药业51%股权。此次收购完成后,中央药业将成为力生制药全资子公司。其中,天津医药集团分别持有力生制药51.36%的股份,中新药业44.04%的股份,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此次收购曾被视为天津医药资产整合的一部分。
  在12月26日力生制药股东大会上,表决结果获通过。但是在12月28日,中新药业召开的股东大会上,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为2089.56万股赞成,6598.62万股反对,0股弃权,反对数占出席本届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75.95%,否决了本项议案。
  力生制药称,因中新药业股东大会没有通过相关议案,没有达成此次收购议案及《补充协议》之生效条件。力生制药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中央药业100%股权项目暂时中止,何时重启或调整方案视市场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法依规予以披露。
  中央药业是一家综合制药企业,主要从事化学合成原料药及中间体,中、西药制剂,滋补保健品的生产和经营,其中化学原料药及西药制剂为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中央药业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89亿元和3264万元,本次收购以201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中央药业采用成本法评估价值为5.01亿元,较账面净资产增值增42.32%。此前,力生制药希望通过收购,利用多年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经验和在化学药方面的管理经验,提高中央药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增强力生制药在化学药领域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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