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23日 06:03 |
作者: |
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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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陈中 昨日,针对当前各地楼价松动,多地出现购房者退房的现象,深圳惠州东莞三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今年第八期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楼市降价潮中购房须谨慎。 该提示称,房价仍可能下行,开发商为尽快回笼资金防止资金链断裂,以各种手段进行促销,甚至不惜打出“三年后原价回购”的口号,甚为诱人;而部分已置业或投资的消费者却萌发退房念头,以房子周边环境、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等各种理由提出退房。深惠莞消委会表示,房价下降对已购房的老百姓和投资者打击很大,但消费者也应回归理性,信守的契约精神。尽管当前房价松动优惠多多,但消费者应谨慎考虑和理性应对。 因此,深惠莞三市消委会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买房容易,退房难,降价潮中购房须谨慎。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把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了解房子的性质,是否属合法交易的商品房,是否具备预售楼许可证。二是了解房子的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对居住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因素或设施。三是认购书、合同等文书是否存在限制个人权利的情形,尤其是在退订(定)、退房方面是否有显失公平的条款,千万不要抱着“买到优惠再算账”的侥幸心理。四是开发商或销售人员的重要承诺,比如赠送面积、房贷、回购等,必须以书面形式写进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以备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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