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03日 06:34 |
作者: |
贾小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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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证监局日前组织在辖区从事业务较多的律师事务所召开监管工作座谈会,通报前期监管发现的问题,明确监管工作要求,同时听取律师事务所对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山东证监局局长徐铁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律师事务所在首次公开募股(IPO)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发挥的作用。同时,针对证券法律业务存在的问题,徐铁强调,律师事务所要组织执业律师加强证券法律业务学习,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切实发挥好资本市场“守门人”和市场主体法律业务“指导人”的作用;要认真履行核查和验证职责,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出具法律意见;要强化对人员和项目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工作底稿、内部复核等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有效防范执业风险;要加强与监管部门、其他中介机构的沟通配合,合力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徐铁表示,下一步,山东证监局将继续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积极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督促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提高业务质量,促进辖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贾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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