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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基金在行动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02日 06:16 作者 朱景锋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12月02日证券时报第65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朱景锋
  基金业代表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资本市场上行使自己手中的定价权、投票权,促使上市公司为社会创造价值,是基金业的使命。


  基金“动手”上市公司治理
  以往对于治理结构糟糕、业绩不佳的上市公司,基金公司往往轻易地通过卖出股票即用脚投票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但如今,基金开始加强“手”上力量,试图影响上市公司决策。
  在去年3月3日双汇发展临时股东大会上,持有双汇发展的基金几乎全部到场,集体反对“双汇发展放弃对10家参控股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集体否决双汇议案成为基金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市场化推进的一个重要标志性事件。
  今年11月,鹏华基金、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天弘基金以及华夏基金等多家基金联名起草了一份提案,希望大商股份董事会能给予管理层更多的现金激励。大商股份业务一直被基金看好,长期被不少基金重仓,但二级市场上,大商股份表现平平,基金并没有分享多少收益,管理层激励不够导致其长期存在公司治理的问题,基金不得不采取行动。
  华夏基金认为,机构投资者应该对上市公司发挥制约功能,引导上市公司战略的形成,通过投票权、定价权来促进上市公司给社会创造价值,这是基金应该为社会做的事情。
  “我们要做的是提升市场的效率,基金要与上市公司进行互动,基金经理可以把钱投到有前途的公司,这些公司因为投资者的帮助成长起来,我们也可以间接受益,赚企业成长的钱,博弈赚差价不是基金行业的主流。”广发基金副总经理朱平认为。


  参与公司治理的现实困难
  不过,在迈向大规模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路上,基金也面临这样那样的难题。如大股东一股独大,本身持股限制以及内幕交易嫌疑等。
  新华基金副总经理王卫东表示,长期来看基金是要通过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来获得定价权,但这个问题暂时还不能解决,“美国市场机构投资者有定价权,大股东持股比例很低,5%就算很高,而国内大股东可以占70%到80%股权,如果不融资,根本就不理会机构投资者。公司上市都是增量发行,没施行存量发行,这需要制度性的变革。”
  此外,中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大股东一股独大现状使得基金处于弱势地位。并且基金持股存在双十限制,基金很难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往往采取被动的用脚投票的策略。
  而深圳一家基金公司主管投资的副总担心,很难界定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和内幕交易之间的关系,“国外确实有比较强势的基金,买了上市公司股票成为大股东,然后指派董事参与公司的经营,但这在中国暂时还不太现实,派董事参与公司经营,变成知情者,如何避免内幕交易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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