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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赋予海南省免税品特许经营权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08日 05:47 作者 李巧宁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11月08日证券时报第1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即将成立;国家暂不考虑在其他地区设免税品公司
  证券时报记者 李巧宁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审查通过了由海南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出资成立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的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允许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在海南省范围内开展经营国家批准的离岛免税品、建设免税店等相关业务。据悉,该公司即将成立。
  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即将出台《海南离岛免税购物店管理暂行办法》,专门对离岛免税店的特许经营费、选点布局、组织形式、主体资格确认、违法违规惩处等进行明确规定。
  该负责人指出,国家批准成立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并赋予免税品特许经营权,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海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所给予的专项配套政策措施。由于离岛免税政策是国家赋予海南省的一项独有性政策,不具普遍性,同时免税品经营属国家特许行业,国家对此会有严格控制。因此,目前不会考虑在其他地区批准设立新的免税品经营公司。
  据介绍,根据2009年1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由财政部牵头对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下称离岛免税政策)的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内外免税品管理和经销进行了认真调研,在此基础上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在海南开展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工作的研究报告》,提出了“对离岛免税店采取特许经营的方式,由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统筹安排离岛免税店的建设、经营,避免重复投资和经营免税店”的建议。三亚市离岛免税店已经明确由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并在今年4月20日正式启动政策试点。
  针对下一步如何加强离岛免税店管理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海南离岛免税店虽然与传统的市内店有相似之处,如店内购物、机场提货,但销售对象从境外旅客转变为离岛旅客,带来顾客数量和商品销售额的激增,由此大大增加了管理的复杂性、难度和风险。海南离岛免税店是在免税管理体制探索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在管理政策的制定上既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又必须积极稳妥、科学缜密。为此,在大量调查研究基础上,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即将出台《海南离岛免税购物店管理暂行办法》,专门对离岛免税店的特许经营费、选点布局、组织形式、主体资格确认、违法违规惩处等进行明确规定。今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将据此对离岛免税店实施严格管理,确保离岛免税购物政策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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