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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地产推股权激励 179人戴业绩金手铐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05日 06:47 作者 郑昱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11月05日证券时报第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撤回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证券时报记者 郑昱
  保利地产(600048)今日披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激励对象5704万份股票期权,涉及股票5704万股,占当前股本总额的0.959%,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97元,与其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相当。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79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56%。
  激励对象包括保利地产董事长宋广菊、总经理朱铭新在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配偶及直系近亲属。
  草案显示,此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6年。授予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开始,经过两年的行权限制期,在之后的行权有效期内分三期各有30%、30%、40%的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前提下可行权。根据草案,保利地产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30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确定授权日。
  此次股票期权的授予业绩条件包括,保利地产在股票期权授权日前一会计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4%,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不低于90%。
  保利地产设置的行权业绩条件要求,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度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股票期权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此次行权业绩条件主要有两个指标,要求三个行权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次分别不低于14%、14.5%、15%,三个行权期较授权日前一会计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依次分别不低于50%、80%、120%。与此同时,还要求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大于92%。
  此外,保利地产今日还披露,撤回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2010年4月,保利地产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距今已近18个月。保利地产表示,原募投项目北京保利云水名苑、上海宝山陈富路项目等12个房地产项目均已按照预定计划开发建设并已取得良好的销售业绩,不宜继续作为募投项目。结合目前资本市场的融资环境,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保利地产董事会同意撤回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公告还显示,保利地产董事会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沈阳广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至注册资本2亿元,持有其100%股权保持不变。保利地产董事会同意对近期获得重庆市工学院项目、东莞市樟木头项目、上海市马桥动迁房项目、合肥市滨湖新区项目和天津市河西区棉二项目进行备案,并成立全资子公司重庆保利中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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