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11日 06:18 |
作者: |
方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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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今日发布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资产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该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武汉中商”已复牌,2011年10月10日该股票交易体现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经该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该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武汉中商”采用交易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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