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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非金融项目计划单列市权限定方案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8月22日 05:43 作者 杨丽花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08月22日证券时报第2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前海管理局暂行办法和前海湾保税港管理暂行办法获通过
  证券时报记者 杨丽花
  昨天,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局长郑宏杰向境内外媒体通报了“深港合作与前海深港合作区规划建设进展”情况。郑宏杰透露,前海总体规划中明确的几项政策,包括前海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非金融产业项目上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的管理权限等,前海管理局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方案,部分事项已经上报国家相关部门研究。
  8月19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和《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办法着眼于规范前海管理局作为法定机构如何运行、如何探索法定机构运行的模式,它们和前海条例共同构成了前海开发建设基本法规框架,为前海管理局作为法定机构运行提供了基本支撑。两个办法将择机向社会公布。
  郑宏杰说,为了加快前海规划建设和土地整备工作,目前正抓紧推进前海空间规划和产业规划编制工作,建立了前海规划建设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前海土地清理、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同时,为了促进产业快速聚集和发展,正抓紧研究前海土地出让、租赁、合作、增值入股等多种开发运营模式,探讨城市综合单元体开发方式,最大效益地发挥土地效能,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上实现集约开发和高效利用。
  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前海合作区的空间规划问题,郑宏杰说,“在去年6月完成前海概念规划方案国际咨询工作基础上,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组织了7家国内外着名设计机构和专业研究机构共同开展前海综合规划编制工作,10项专项规划也同步展开,预计9月底前可形成基本稳定的前海空间规划”。
  为支持前海的创新发展,国务院批复的《前海规划》中明确了财政税收、土地政策、口岸服务、社会保障、人才支撑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据悉,目前有些政策已经明确,有些政策已确定原则,还需积极向国家和省相关部门争取可操作性的政策落地。围绕前海总体规划中明确的几项政策,包括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前海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非金融产业项目上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的管理权限、前海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和法律政策,前海管理局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方案,部分事项已经上报国家相关部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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