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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航班30分钟内起飞”谁能做主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8月16日 06:12 作者 冯海宁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08月16日证券时报第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冯海宁
  据报道,中国民航局近期已经发出了《航班延误整治专题会议纪要》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航班延误时旅客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表示延误两小时以上的航班要优先放行,关闭舱门的航班在30分钟内起飞。
  尽管今年高铁事故连连,但高铁在某些方面的贡献却不能忽视,譬如,对民航业形成竞争压力,迫使民航业提高服务水平。就拿京沪高铁来说,开通之后迫使民航局提出17条措施改善服务。如今,民航局又要求航班关闭舱门后30分钟内须起飞以减少航班延误带来的不利影响,再次证实了市场竞争的力量无穷。
  在我看来,航班是否在关闭舱门后30分钟起飞,关键不取决于民航局的这一规定,而是取决于规定之外的各种因素:除了天气因素外,还有企业因素。航班是否按规定时间起飞,离不开民航公司和飞行员的支持,如果民航公司管理不善,或者飞行员闹情绪,飞机是不可能按规定时间起飞的。比如,2008年东航云南分公司航班集体返航,就是由于飞行员罢工。此外,还有权力因素。航班按时起飞的前提是空管部门能否平等对待权利和权力,不给某些特权方便。例如,“让领导先飞”必然影响到其他航班按时起飞。据报道,今年5月8日下午,海航执飞宁波至北京HU7197次航班,原本计划18时起飞,因天气原因受到空中管制而未能准时起飞,而本应后起飞的航班却因一位“重量级领导”的登机而未按“先来后到”的原则提前起飞了。这样的例子或许不在少数。
  关闭舱门后在30分钟内起飞的航班才算是正常起飞,否则就是违规,就该处罚。然而,在涉及航班延误的补偿标准上均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无疑,现有法律法规对航班延误很难做到有效惩罚。尤其让人不能理解的是,我们的规定不是在进步,而似乎是在退步。2004年制定的《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曾规定:舱门关闭15分钟内起飞才算正点,如今的规定是舱门关闭30分钟内起飞,乘客等待的时间不仅没有缩短反而还延长了,这只能说明民航监管退步了。
  我以为,如果能打破垄断让民航业充分竞争,相信这种来自于市场的力量将给民航业形成竞争压力,倒逼民航业提高航班正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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