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8月15日 05:21 |
作者: |
张达 |
| |
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针对航班延误和延误后服务跟不上的社会热点问题,民航局局长李家祥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导致长时间延误、或大面积航班延误后处置不力的航空公司,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监管局要及时约见其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对于行政约见后仍未见改善的航空公司,坚决给予取消航线、航班的处罚。 李家祥表示,要把治理航班延误作为创先争优的切入点,重拳出击,尽全力把航班不正常对旅客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和监管局要确保处置航班延误各项制度和措施到位,严格落实行政约见制度。 李家祥说,民航系统还建立起以民航局空管局运行管理中心、地区空管局运行管理中心、空管分局为主体的三级航班运行常设协调机构,使其成为全行业日常航班运行的指挥中心,发挥权威作用。首都机场等大型机场建立航班延误协调机制,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各单位领导第一时间到现场指挥协调,对处置不力的一律问责。近期,民航局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检查各单位领导现场指挥和组织协调等情况,对个别单位领导靠前指挥不及时的,分别做出了处理。 民航局明确规定,空管部门实施流量控制超过1小时的,必须由地区空管局或空管分局(站)领导批准;超过2小时的,必须报民航局空管局运行管理中心批准,并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