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8月02日 05:53 |
作者: |
卢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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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辖区拟上市公司了解和熟悉媒体运作规律,做好媒体关系管理及危机公关应对工作,为企业发行上市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近日山东证监局联合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了辖区拟上市公司媒体关系管理及危机公关培训班。辖区50家拟上市公司的董秘和证券事务代表共90余人参加培训,山东证监局副局长陆泽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陆泽峰指出,企业上市需要良好、规范的媒体舆论环境,媒体关系管理是企业发行上市面临的重要问题。山东证监局高度重视拟上市公司媒体关系管理工作,将发布《接受辅导公告》作为拟上市公司辅导监管的必要程序予以规定,将诚信意识作为拟上市公司危机公关的基本准则予以指导和强化,将媒体质疑作为拟上市公司日常监管的重点予以关注。他强调,拟上市公司要学会积极正确地处理媒体关系,特别是要提高危机公关的应对能力。他建议,拟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良好的媒体关系要掌握“四度法则”:一是把握“高度”,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媒体关系;二是拓宽“广度”,全方位了解媒体资源信息;三是强化“深度”,熟悉媒体运作基本规律和具体规则;四是把握“灵活度”,善于运用媒体资源,通过正常渠道引导舆论方向。 (卢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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