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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签“阴阳合同”要严肃查处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7月12日 06:03 作者 张达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07月12日证券时报第2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两部委专项整治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
  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住建部和发改委昨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要求各级房地产、价格主管部门今年5月至11月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并于11月底前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及典型案例上报。
  通知要求,要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各地要依法严肃查处未经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提供或者代办虚假证明材料、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不履行必要告知说明义务,以及不实行明码标价、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诉率高、整改不力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通过限制网签资格、注销备案、公开曝光、记入信用档案等手段进行惩处,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
  同时,要加强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格按照商品房预(销)售方案和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各地对无证售房、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规避限购政策、违法返本销售和售后包租,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不按要求公示价格信息、隐瞒真实情况以及群众投诉较多的房地产项目,要及时进行核实处理,情况查实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可暂停网签资格。要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和不规范行为,并通过公开曝光、暂缓预售许可等手段加大惩处和监督力度,惩处情况及时通报国土、工商、金融等部门。
  此外,要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住房租金过快上涨,维护租赁关系的稳定。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总监张大伟认为,最近楼市调控进入了从保障房开工建设量到楼市交易环节的检查阶段,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年内房地产调控的力度不会放松,很可能会影响部分停售等待政策缓和的开发商的定价心理。通知明确提及从中介到开发到租赁的三部分细节调控,这说明价格调控依然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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