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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参建保障房也须遵循市场规律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28日 06:07 作者 杨晨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06月28日证券时报第5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杨晨
  据媒体报道,房地产企业参建保障房的整体情况并不乐观,中国百强房企中仅有30家在2007年至2010年间参与保障房建设,尚有70家房企从未参与。
  据称,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保障房的建设模式不清晰,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都有诸多问题难解决。有开发商直言,不清楚如何从保障房中获得合理回报,因此不参与保障房建设。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全国保障房开工率仅为34%。显然,房企缺位是当前保障房建设开工率低、建设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目前保障房的建设模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开发商不参与。优点是适合规模建设,缺点是政府资金投入量大、后续管理要求高。第二种是政府和企业共建,优点是政府资金投入量小、管理负担减轻,还可以发挥开发商工程建筑管理的优势,缺点是建设量有限且受开发商意愿的制约。第三种是企业独立建设,优点是能发挥开发商品牌、管理、营销的优势,缺点是受到的开发限制多,房企投入资金大,同样也受开发商意愿的制约。当前,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各地政府选择的开发模式都会根据当地的情况做一些调整。在此背景下,不论运用哪种开发模式,其他城市都很难照搬或复制。
  总体而言,目前国内保障房建设多数由政府主导,参与的开发商也以国企为主,一是因为政府要求国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很多国企参与保障房建设是基于要完成“政治任务”,可以说也是不情不愿;二是国企进入保障房市场更容易。
  显然,开发商介入保障房有自身强大的专业优势,不但可以提高保障房的建设效率,而且能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和后续管理压力,但现在百强房企七成缺席保障房建设,充分显示开发商的参与度还不够。企业毕竟是逐利的,光用社会责任呼吁房企参建保障房建设明显缺乏驱动力;保障房投资“利润薄且回报期长”,因此,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和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开发商进入保障房领域。另一方面,还应该对开发商介入保障房市场的方式进行更多的探索,规范开发商的行为,防止出现保障房专项建设资金被挪用的现象。
  根据要求,今年全国将建1000万套保障房,希望在各方共同努力之下,保障房不只是“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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