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6月16日 06:02 |
作者: |
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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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002011)今日公告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节能”)近日与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政府签订《山东省庆云县可再生能源供热合同》,总投资额11.2亿元。这是继上周拿下天津宁河县5亿供热合同之后,盾安环境在节能市场的又一重大收获。 根据合同规定,庆云县政府确认天津节能可通过BT、BOT、BOO等多种模式建设可再生能源供热系统,供热总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其中2011年需解决供热缺口约200万平方米,同时每年新增供热面积约为160万平方米。合同还规定,若天津节能采用BOT、BOO合同模式,庆云县政府将授予天津节能不少于30年的供热特许经营权。此外,若电价有调整,天津节能有权对供热收费价格按照当期供暖季实际运行总耗电量同步调整。(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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