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30日 05:40 |
作者: |
孙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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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上海将进一步制度创新,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28日召开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20周年座谈会”上传来消息,未来上海将创新公积金制度,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部分结余资金直接建设公共租赁房。 上海市市长韩正在座谈会上表示:“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下一步的探索创新中,要大力支持共有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在配售过程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尽最大可能给予各种优惠;要大力支持公共租赁房建设,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部分结余资金直接建设公共租赁房。”韩正指出,制度创新的目的,是要在上海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为上海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贡献。 韩正强调,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民生制度,其本质是互助互济,不断提高住房保障能力。通过社会统筹,帮扶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体现社会公平。面对当前多元化的市场需求,住房公积金制度必须牢牢坚持其本质属性,采取多样化、差别化的办法向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体倾斜。他强调:“我们要通过制度创新,全力以赴提高上海住房保障水平,政府必须采取实际行动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提高住房支付能力,使更多群众在住房问题上得到更多改善。” 1991年,为加快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上海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当时的住房建设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来源,有效提高了职工住房支付能力,使得一大批市民的居住条件得到迅速明显的提高。据了解,截至201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0.39万个,缴存职工407.48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2524.46亿元,累计向149.02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333.24亿元,贷款余额1127.45亿元,累计支持购房面积1.37亿平方米。市区人均住房面积从1991年的居住面积6平方米提高到2010年建筑面积35平方米。(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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