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20日 06:48 |
作者: |
许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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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许岩 为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2011年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陕西等八个省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探索建立完善高效率、低成本、低损耗、安全通畅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通知明确,试点工作要坚持市场化运作,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坚持高起点、高效率,打造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产销链条稳定、通畅的现代流通发展模式;加强政府引导,总体设计、分步实施,通过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引导,调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现代流通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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