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06日 05:05 |
作者: |
许岩 |
| |
利比亚动荡给中国企业带来的损失或超出此前预期。证券时报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利比亚两家银行共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提出11笔保函延期要求,总金额4.97亿美元。 据悉,这批保函共涉及中土集团、中水电集团、葛洲坝集团、大连国际、北京建工、北京宏福、华丰公司7家企业的8个项目。其中,进出口银行收到6笔,涉及金额2.25亿美元;中国银行收到4笔,涉及金额2.3亿美元;建设银行收到1笔,涉及金额3185万美元。 所谓保函,是指作为第三方的银行,为企业开立的书面信用担保凭证,当企业未能履行协议时,担保人替你赔付或者退还资金。 由于这批保函到期日大多集中在今年的4月、5月、7月和8月,因此,利比亚撒哈拉银行和利比亚共和国银行,就8笔保函提出了“不延期即付款”的要求,另外3笔提出了延期要求。 根据“履约保函”的相关条款,如果中国企业建设的工程不能如期完工,利比亚业主可按1∶1金额索赔。如果保函到期,对方不来索赔,银行就免责。现在利比亚的银行提出“不延期即付款”的条款要求,中国的银行面临着两难选择:要么选择交赔付款,要么选择继续为在利比亚的中资企业承担部分担保义务。 商务部表示,正在研究相关对策。同时,将继续与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和最高人民法院配合,指导中国有关银行和企业妥善回应利比亚相关银行的延期要求。 (许岩)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