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01日 05:26 |
作者: |
李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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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李坤 东方钽业(000962)公告,为了将公司手中的土地资产尽快变现并取得相应收益,公司拟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方式,将位于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庆丰街西侧、纬十路南侧面积为205.09亩(折合13.67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增资全资子公司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涉及金额2.23亿元。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商住用地必须交有房地产资质的公司进行开发才能变现,东方钽业不具有土地开发资质,房地产公司具有土地开发资质。此次东方钽业以土地资产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尽快将土地资产进行变现并取得相应收益,也有利于公司本身的业务分工管理,业务整合,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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