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26日 05:28 |
作者: |
张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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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张珈 智光电气(002169)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由智光节能作为节能服务提供商对酒钢集团下属子公司进行节能灯改造、电机系统变频改造,后者将节能改造后节省的能源费用与智光节能分享,智光节能通过分享节能效益的方式收回节能改造投资,通过该系列项目实施,达到降低能耗、节约成本、改善环境的目的。预计智光节能在七年节能效益分享年限内合计分享8401万元。 公告显示,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是指由节能服务商向客户提供节能改造服务,客户将节能改造后节省下来的能源费用与节能服务商分享,节能服务商通过分享节能效益的方式收回节能改造投资并获得合理利润的一种合同模式。 上述协议的履行,将在协议规定的期间内对智光电气营业收入、净利润有一定的提升。该协议所采用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所获得的毛利率将比智光电气单纯销售产品所获得的毛利率高。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影响智光电气业务的独立性,主要业务不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的客户方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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