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2日 04:07 |
作者: |
杨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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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杨晨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前主席周道炯昨日表示,可以考虑在中小板实施分类的监管制度,也就是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监管风险的高低,实行区别对待的差异化监管政策。 周道炯对中小板未来发展提出四条建议:第一,要进一步突出中小板的特色,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再融资、收购兼并、股权激励等特殊制度安排。必须进一步巩固服务中小企业的定位,突出中小板的特色,中小企业大多处在生命周期的高速成长点上,投资和收购比较活跃,人才、资金、技术、市场的需求比较迫切。 第二,要不断优化中小板市场结构,提高中小板服务新经济功能。中小板当中,制造业公司占了75%,其中传统制造业公司仍然占较高比例。为此,要进一步优化中小板的行业结构,扩大中小板的行业覆盖面,鼓励更多的中小金融机构和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企业到中小板上市。 第三,要充分发挥市场的约束作用,推动中小板的监管创新。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快速扩大,监管矛盾也日益突出,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提升监管实力,成为中小板应对监管挑战的必然选择。 周道炯表示,可以考虑在中小板实施分类的监管制度,也就是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监管风险的高低,实行区别对待的差异化监管政策。一方面,对于优秀企业、诚信规范好的公司,可以适当放松一些管制;另一方面,对不诚信、不规范的公司,要重点监管、从严监管。从而促进上市公司从被动的“要我规范”变成主动的“我要规范”,进而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规范水平,为中小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中小企业自身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诚信治理机制,努力创新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广大股东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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